本报讯 (记者 黄佳 赵金 通讯员 殷晓东)日前,记者从商水县法院获悉,该院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民事案件调撤率达60%以上,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结案64.7%以上,涉诉信访案件下降90%,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注重诉前调解。不断创新调解思路,将调解工作关口前移,延伸至案件受理之前,创新“三诉一构建”制度、委托调解机制、内外联动调解机制、案件简繁流转四项运作机制,积极开展诉前矛盾化解工作,实现了社会矛盾的柔性解决。
注重行政协调。针对行政案件的特殊性,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调节器”和“减压阀”作用,在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坚持与当地党委及职能部门协调、参与联席会议协调、根据案件事实协调、运用合力协调和庭审全程协调。
注重民事调解。在民事审判工作中,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使诸多复杂尖锐矛盾得以有效化解。利用立案前的疏导调解、村居委协助调解、委托调解、陪审员调解等方法实现诉讼调解与社区调解工作相结合,将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开庭调解、判前调解贯穿于案件办理的全过程。
注重执行工作。通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对近年来的长期未结案件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逐案明确责任人、承办人,穷尽执行手段,限期结案。通过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对有能力履行判决的被执行人依法强制执行,有效维护了当事人胜诉权益。
注重涉诉信访。把“热情迎、耐心听、认真办、诚心帮”作为工作标准,按照“抓涉诉、促和谐、保稳定”的工作思路,认真做好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坚持导诉服务防源头、排查接访减增量、稳控化解减存量,确保矛盾纠纷不上交、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