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2日至3月15日周口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市本级坑塘内非法采砂船只进行查封。在执法过程中共发现:1.川汇区大朱楼东北角坑塘内非法抽砂船;2.川汇区秦营东南角、七里河西侧坑塘内非法抽砂船;3.川汇区刘营村、周西公路东侧坑塘内非法抽砂船;4.川汇区刘园村、周西公路东侧坑塘内非法抽砂船。根据《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决定对上述四只非法抽砂船予以查封,并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
周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