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岳建辉)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确保党员的发展质量,商水县建立四项制度,严把四个关口,新发展的党员质量得到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综合素质明显提升。
建立发展党员“公示制”,严把群众监督关。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公示制”的意见》,建立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党员对象、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四级公示制”,每一环节均在党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去年以来,该县先后公示入党积极分子2279名,其中群众反映问题28起,取消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资格22人;公示党员发展对象1246名,其中群众反映问题16起,取消党员发展对象资格5人。
建立“三级考核审查制”,严把责任落实关。“三级考核审查制”,即党支部、基层党委和县委组织部门对新发展党员层层把关。全县1066个党支部都建立了考核审查责任制,明确了入党介绍人、党小组、党支部的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党员入党;基层党委在审查时严格做到“四个不批”,即手续不完备、材料不齐全的不批,没有经过党内票决的不批,没有经过一定时间培养和考察的不批,遗留问题没有弄清的不批;县委组织部门对党员发展对象逐一审查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责成基层党委纠正。去年以来,该县组织部门先后审查备案党员发展对象1456名,32名党员发展对象因材料或手续不全而未予接收。
建立“思想汇报传阅制”,严把思想动机关。为解决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流于形式的问题,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每季度写一次思想汇报,并在支委会上传阅,及时发现工作、思想上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由支部进行综合评定后,决定是否确定为重点发展对象、能否按期转正。
建立发展党员“票决制”,严把发扬民主关。为克服党员受人情面子影响,改变过去举手表决的方式,实行无记名投票,明确规定实到正式党员应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一半,才能开会投票表决,赞成票数应超过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方为通过,并当场公布结果,使党员充分表达真实意愿。去年以来,全县共有26人因票数没有过半而暂缓或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