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洪驰 通讯员 李克峻)今年以来,沈丘县法院为更好地做好法院执行工作,提升执行效率,始终坚持沟通优先的原则,为该院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强化与当事人沟通。执行人员在受理案件时,及时告诉申请人承办法官的名字及联系方式,并告诉当事人案件执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给当事人一个心理预期,防止以后执行不到位,当事人矛盾激化,产生不必要的信访事件。
强化与领导机关沟通。在执行案件中始终存在一些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致使当事人生效裁判文书中确定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案件。执行人员应主动向县委、政法委及上级法院汇报,积极寻求党委、政府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将案件妥善执结。
强化与相关部门沟通。在执行案件中,可能存在部分当事人身份材料不明、财产状况不明的情况,执行人员通过寻求公安机关、工商部门等部门的协作,查找出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和线索,为案件提供帮助。
强化与新闻媒体沟通。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法院正面形象,构建司法公信力,让群众更多地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进一步密切群众与执行人员之间的联系,促进各项执行工作的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执行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