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社会民生
 
 
 
2013年4月1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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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聚焦城市规划”
市民谏真言献良策 职能部门积极回应
□记者 马四新 李瑞才 窦娜

  市民李小姐:2010年,我在工农路南段香檀山小区买了一套房,至今还是处于烂尾楼状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交房。香檀山小区到底有没有取得规划许可证?造成停建的原因是什么?希望规划部门给予解答并对开发商进行督促。

  市规划局法规监察科科长何辉:由河南豪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香檀山住宅小区,项目的规划许可证号为:周规建字(2011)45-1、周规建字(2011)45-2、周规建字(2011)45-3、周规建字(2011)45-4、周规建字(2011)45-5。目前所建楼房均已全部封顶,墙壁内粉已完工,正在做楼外墙面保温、门窗安装、室内上下水道安装。我们将督促该公司尽快按规划审批内容落实。

  市民李先生:我家住在中州大道口腔医院南临一家属院内,本来阳光充足,但现在有开发商在我们院的南临一片很小的空地上,开发建设一座高层住宅楼,把我们这幢楼住户本应享受的阳光全部遮挡,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这样建房合法吗?他们到底有没有取得规划部门的许可证?

  市规划监察大队大队长张峰:该处住宅楼为河南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该公司未按照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建设,市规划监察大队已向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依据《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目前,该工程处于停工状态。

  市民任小姐:紧挨河堤的滨河路经过改造后,为市民出行提供了便利。但是从去年开始,沿河堤建起了一幢幢房子,并被改造成一个又一个饭店,这些店家为了扩大店面,不惜毁坏路边的绿化带,他们有建房手续吗?有规划许可证没有?为什么没有人管? 

  市规划监察大队大队长张峰:经调查,八一大道至周口大道河堤北侧确有11家未经审批由民房改造成的饭店。根据周文[2011]37号、周办[2011]13号、周政[2011]26号文件精神,川汇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新区是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本辖区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监测、控制和查处。对此,我们已将有关情况上报至市“两违”治理办公室,由市“两违”治理办公室督促辖区政府进行查处。

  市民张女士:我家住人民路东段医疗器械修配管理站家属院5楼,一墙之隔的南面是云鼎鑫城项目工地。其已建成的一栋26层的楼房已经影响到我家的采光,造成晴日时上午11点半左右至下午1点多见不到阳光。受影响的不只我家,还有周围众多住家户。云鼎鑫城还欲继续在这栋高楼的左右各建一栋26层以上的建筑,如果市规划部门如开发商所愿,我家及人民路东段路南的众多住家户或根本见不到太阳或仅见到零星的日光。请市规划部门真正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不要再帮开发商侵害我们本应有的采光权。

  市规划局法规监察科科长何辉:云鼎鑫城1#楼建筑面积13114.5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26层,建筑物高度79.3米。设计时经过严格的日照分析,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日照时间能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所规定的指标。我局于2011年8月18日为其批准并核发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民张先生:市区文明路与新建路交叉口新华楼对面,正在建的嘉瑞锦都没有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我们曾到规划部门去反映过此事,规划部门说,开发商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属于违法建房,已经责令开发商停止,但是开发商不听,他们也管不了。开发商没有手续为何如此嚣张,规划部门为什么不强制执行?请相关部门给予解答。

  市规划监察大队大队长张峰:经过调查落实,该项目共有在建工程6幢,其中A座、B座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余4幢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此,我们已向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该工程已停止施工。

  市民刘先生:现在好多小区在开发时都没有设计停车位,居民入住后,停车难的现象日益严重,有的车主没办法只有把车停在小区的路边,给居民出行造成了极大不便,请问这是开发商的责任还是规划部门的责任?

  市规划局建筑工程规划审批科科长王红强:停车难的问题的确存在,一方面是有些开发企业没有按规定配建,一方面是家庭汽车增速过快,对此预测不够,原来的停车位配建标准低。下一步,我局将提高小区停车位配建标准,并在规划核实中严格落实,没有按规划配建的要责令开发企业配建到位。

  市民赵先生:大庆路以东的沙河两岸,沿河公园建好很多年了,给居民提供了一个休息和游玩的好环境。但不知道为什么,公园内没有配套的公厕和垃圾箱,游人有时因为找不到厕所,就随地大小便,找不到扔垃圾的地方,就乱扔乱倒垃圾。这些与公园的环境格格不入,不知道规划部门在两岸的公园里规划的有没有公共厕所和垃圾箱?

  市规划局规划编制科科长徐新凯:按照《周口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0~2020)的规划要求,大庆路东沙河两岸沿河公园里规划公厕为7座,其中河南有3座,河北有4座,垃圾箱在支路上每200~400米设置一个。我们将加强沟通和协调,指导抓紧规划落实,搞好公厕和垃圾箱的配建,解决游人如厕难、垃圾无处扔的问题。

  市民赵女士:周口市区经过10多年的发展,市容有了极大的改观,但与周边城市比起来,依然存在绿化跟不上、休闲广场少等问题,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发展和市民休闲娱乐的需要。请问这是规划跟不上还是执行不到位引起的,作为规划部门,准备拿出什么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

  市规划局规划编制科科长徐新凯:市民反映的绿化跟不上、休闲广场少问题,这是事实。现在我们已建成大的绿化有:周口人民公园、周口公园、文昌生态园和川汇区植物园、沿沙河周口大道以西到汉阳路滨河公园等几个大的公园。尽管如此,也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和市民的休闲娱乐需要。目前从规划方面要加大对水系和公共绿地的规划治理力度,我们已委托中国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周口市的城市总规进行修编,同时编制了周口市水系景观规划,在城市规划中搞好水系景观改造,建设绿色长廊,增加休闲广场,提高绿地率。比如规划建设面积为5000亩的平原水库及沿湖绿地公园,将漯阜铁路老铁路线穿越中心城区部分作为绿色长道预留等。今后,我们还将结合公共绿地系统规划,见缝插绿,多布置一些小游园、小绿地,提高公共绿地覆盖率,满足城市发展和市民休闲娱乐的需要。

  市民黄先生:对于周口市区存在的私搭乱建、违章建筑打击不力等问题,规划部门将采取什么有效举措进行惩治?

  市规划局法规监察科科长何辉:我局将主要采取三条措施进行惩治:一是会同川汇区、东新区、开发区查处拆除个别群众的突击建房和私搭乱建。二是推行网格化管理,加大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的力度,对个别开发企业不按规划审批内容建设的严肃查处。三是按照市“两违”治理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对“两违”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市民李先生:对规划部门的一些干部在工作中存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的问题,请问规划部门的领导是如何进行预防和整治的?

  市规划局纪检监察室主任雷国运:我局主要采取了三条措施:一是组织观看警示片,加强警示教育。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深入推行四区对接制、现场办公制、局领导班子工作台账制和项目回访制,并抓紧研究出台《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搞好规划公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落实反腐长效机制,对有关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惩不贷。下一步,我局还将加强《城乡规划违法违纪处分办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行为发生。

  编者按:

  “城市规划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确保城市空间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土地合理利用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城市规划要具有长远性,并坚持既定路线不动摇……”自3月22日起,由周口市“转变作风暨环境创优”活动办公室、周口日报社联办的《民生面对面》第二期“聚焦城市规划”开始刊发启示《如何规划城市蓝图,本报邀您说事拉理》。启示一经刊发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纷纷给本报致电并发来诸多意见和建议。经过认真记录,我们对征集的所有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类,筛选出比较有代表性的问题10条,并把意见反馈到市规划局。市规划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在很短的时间内给出答复,并制订出相应的整改方案。现将这10条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问题和答复,以及建议刊登如下,以便广大读者了解、支持、监督城市规划工作,让我们的城市更加美丽。

  市民建议

  网友zkfy365:我市得天独厚,沙颍河像一条玉带一样穿城而过,但我们却没有像其他城市一样把河两岸建成一条风光带,希望好好整治一下。建议把从大闸到西环之间的沙颍河两岸好好整治一下,给市民一个游泳休闲的好去处。另外,打通沿河的交通道路也势在必行!看看我们上游的漯河,人家把沙河两岸弄得多漂亮,还有人工沙滩,我们那个离大闸不远的简易游泳场条件和环境都很差,这就是差距呀!希望规划部门提前介入、做好规划。

  网友zkfy365:规划周口蓝图,建设美丽周口,不能一味空谈画大饼,而要如李克强总理所说甩开膀子脚踏实地干,首先解决周口目前急待解决的几个问题:人车混行、停车难、马路市场、交通信号灯部分路段时间设置不合理,导致车辆通行效率低,特别是左转排队现象严重。建议规划制订公共停车场、农贸市场及路口车流分行方案。另外,建议将从周商路至周口北之间的周口大道改成快速路,以缓解日益增加的车辆上高速难、堵的难题。希望规划部门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网友东60-甲-车车:我是周口籍的北京林业大学学生,专业是环境艺术设计,对城市规划和风景园林知识略知一二。对城市的远期规划首先要明确城市的定位和发展现状,周口市位于三河交汇处,这种区位环境优势在北方城市中能有几个?坐拥良好的城市景观资源就要加以利用,而不能置之不理。像我们省内的洛阳、南阳、漯河的滨河景观带就搞得很好。我的想法就是周口市未来应该围绕沙颍河两岸做文章,特别是八一大道桥以东、周口大道桥以西的河段,基本还处于荒废状态。虽然南北堤岸上建有滨河公园,但是整个驳岸和滩涂杂草丛生,遍地垃圾,破败不堪。因此我就这段滨河景观规划定位提几点建议:一、为周口市民提供一个休闲、观光、舒适的自然天地,使人们能够亲近自然、享受自然、回归自然。二、提升整个城市的生态环境,调节区域内的小环境,促进建设美丽城市、生态文明城市、绿色城市。三、打造周口城市品牌,创建城市名片,发展沿岸旅游业,带动城市观光农业、滨河游览、酒店饮食等第三产业的发展。

  部门声音

  周口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辉:非常感谢广大市民和网友对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及时指出我们规划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有真知灼见的意见和建议。针对这些问题和建议,我们一定认真对待,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和改进。关于网友提出的沙颍河景观规划和道路系统规划问题,我们已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周口市水系景观规划,将抓紧启动城市道路(含停车设施)规划、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编制,有关规划成果将适时予以公示。借此机会,我想着重介绍一下《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的有关情况,以便于广大市民和网友以及其他社会各界的指导和监督。

  自2013年1月1日起,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以下简称《处分办法》)正式施行。这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后出台的一部具有较强操作性和实际指导意义的部门规章,其中对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中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以及有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明确了应当承担的纪律责任。比如:《处分办法》第三条指出,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依法应当编制城乡规划而未组织编制的;(二)未按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城乡规划的。第六条指出,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违反法定程序干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修改,或者擅自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二)违反规定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核发规划许可,或者擅自改变规划许可内容的;(三)违反规定对违法建设降低标准进行处罚,或者对应当依法拆除的违法建设不予拆除的。第八条指出,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违反规定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第十三条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一)对未依法取得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二)未依法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规划条件或者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依法确定的规划条件的;(三)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四)对未在乡、村庄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造成不良影响的。第十六条指出,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未依法取得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的;(二)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许可,擅自改变规划条件、设计方案,或者不按照规划要求配建公共设施及配套工程(三)以伪造、欺骗等非法手段获取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手续的;(四)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或者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五)违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破坏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擅自新建、扩建、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六)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以及别墅、住宅等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的。

  《处分办法》的出台和实施给我们规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约束,更是动力。我们要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进一步明确责任,严肃法纪,更加科学地编制规划,严格规划审批,加强规划实施监察检查。同时,加大规划的公示力度,更加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让规划的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打造阳光规划、民生规划、和谐规划,为建设美丽周口作出应有的贡献。

  结束语:

  广大市民对我市的“城市规划”工作有哪些意见和建议,我们希望您继续积极地谏真言、献良策,告诉给咱周口人自己的民生热线8282345、8202345或发电子邮件至zkrb2345@126.com,我们将认真发挥桥梁作用,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服务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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