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
刘志勇,中共党员,大专文化,2003年入伍,2011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为太康县公安局看守所管教民警,三级心理咨询师,2011年被评为省监管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被评为市监管工作先进个人。
2011年从事监管工作以来,他充分发扬部队的优良传统,勤奋好学、踏实苦干、任劳任怨,业务工作很快熟练上手;在工作实践中,他虚心学习,努力钻研本职工作,凭借懂得对他人心理特点分析的有利条件,对新入所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协助侦破外省强奸杀人案1起,为在押人员进行心理干预近200人次,被称为监区里的“心理师”,他就是——太康县看守所管教民警刘志勇。
“入所24小时必谈、调整监室必谈、提审返监必谈、接到逮捕通知必谈、律师会见后必谈、接到起诉书必谈、开庭审判后必谈、家庭发生变故后必谈、投送监狱前必谈。”在监管工作上,刘志勇始终把确保监所安全作为工作重点,将自己多年部队带兵时的经验、心理学经验融入监管工作中,做到人性化管理与军事化管理相结合,到看管所工作不足一年,就摸索出了“九必谈”工作法。
“看守所工作有其特殊性,民警们每天都要面对各种各样的嫌疑人,有的是初犯,有的是惯犯。他们大多性格孤僻,自我封闭,有的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悲观失望,更有甚者走向极端,寻求早日解脱,监所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危险和事故。”在开展感化教育工作中,刘志勇非常善于观察,认真分析嫌疑人的心理特点,寻找突破点,并通过真诚的沟通和耐心的思想工作恰到好处地解决嫌疑人的实际问题,逐渐改变他们的悲观厌世心态。在押人员徐某因犯强奸罪入监,入监后拒绝饮食,经多方教育无效。刘志勇多方打听,得知徐某妻子将要生产,刘志勇决定从亲情上入手做文章,实行政策法制教育、感化教育。刘志勇一天到晚陪着徐某拉家常,变着法子宽慰他,对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他打消了绝食的想法,且徐某表示今后一定服从管理,遵守监规。在刘志勇的感化下,徐某揭发检举同监室陈某曾在外省强奸杀人的犯罪事实,侦破了陈某强奸杀人案。
“监所关押的是形形色色的危害社会和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员,但他们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有情感,有思想,法律还赋予他们一定的权利,所以对他们既要严格控制规范,也要进行人性化管理,使他们人格和人权受到尊重和保障,减少或消除与政府的敌对情绪,从遵守监规到认错反省,从思想转变到认罪服法。”工作中,刘志勇对每位新入所人员第一次谈话时,都依法告知其在押期间的合法权益,让其知道党和政府对犯罪人员教育、改造、感化、挽救的方针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两年多来,刘志勇做在押人员心理干预工作近200人次,协助侦破外省强奸杀人案1起,为监所安全工作作出了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