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张保全 高万领)9月8日,淮阳县高某夫妇因琐事拌嘴后到饭店赌气拼酒量,高某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交警给予其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当晚20时许,周口市城北公安分局交巡防大队民警李韬等人巡逻到市人民医院附近时,发现一辆面包车“走S”,险些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由于过往车辆较多,民警无法通过喊话叫停面包车,于是交警运用娴熟的车技将面包车逼停。
据驾驶员高某说,他是淮阳人,当日下午他和妻子从淮阳到周口进货,小两口在中秋节回娘家送什么礼的问题上发生了分歧。高某认为自家的“农村超市”刚起步,走亲戚要本着节约的原则,有个礼节就行。妻子则认为结婚后第一次过中秋节,应排场一些,不能小气。小两口心里憋着气进了货。进完货后,天色已晚,两人找了一家小饭店,点了两个菜和一瓶啤酒。妻子看丈夫喝酒,自己也要了一瓶,两人较上了劲拼起酒来,你一瓶、我一瓶,不知不觉中二人喝了八瓶啤酒。平时就不胜酒力的高某,此时晕晕乎乎,走路有些不稳。高某自认为天如此晚,路上不可能碰到交警,于是心存侥幸驾车准备返回淮阳,结果没走多远就被民警查获。
经酒精测试,高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75毫克,属酒后驾驶。民警根据规定,对高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照扣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高某酒醒后十分后悔,当场表示,要引以为戒,时刻警醒自己,绝不再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