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彦章)“来本店购买商品,人民币100元抵120元!”“有这种好事儿?”9月15日,西华县箕城路一家百货商店搞节日促销违法宣传,被该县工商局叫停。
当日,该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发现,位于箕城路的一家百货商店前,店老板正在热情地招徕顾客,对外宣称凡来本店购买商品,100元抵120元!众多路人驻足观看。
该局执法人员循声走了过去,见该门店内挂有3个横幅,上面写有“来本店购买商品,人民币100元抵120元”字样,其中100元和120元两处的数字替换成了2张放大型的100元和1张20元人民币图样。
工商执法人员告知店老板,以人民币图样作广告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广告法》等相关规定,其行为也损害了国家法定货币的形象,属违法行为,当场责令其改正,并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
进入9月份以来,为有效规范各类节日促销广告发布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西华县工商局开展了虚假违法促销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含有虚假“折扣价”、“优惠价”、“最低价”、“大甩卖”、“清仓处理”等内容的违法广告,让节日促销虚假广告“无处遁形”。
该局加大对辖区街道超市、临街店铺等的巡查力度,以月饼等节日商品促销广告、药品广告和化妆品广告等为重点监管对象,严厉查处误导性宣传、虚假打折降价和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同时,该局督促广告经营者严把广告源头审核关,建立健全广告备案制度、广告审查员制度,从源头上防止虚假违法促销广告的发生。“经过近段时间工商部门专项整治,街上店铺促销广告比以前规范多了。”家住西华县昆山办事处的消费者方先生高兴地说。
截至目前,该局执法人员共检查各类节日促销广告176条,整改拆除不规范宣传促销广告15条,收缴各类虚假违法促销广告宣传单500余份,净化了节日促销市场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