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才华,男,汉族,39岁,中共党员,商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他认真编发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信息,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及时分析治安形势、排查治安突出问题和治安乱点,精心参与、组织严打整治专项斗争;积极探索创新,为市、县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积累新经验。2007年被评为“省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 2009年被评为“市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2011年获“商水县平安杯提名奖”,2007、2008年连续获得“全省铁路护路工作先进工作者”,2010年至2013年连续获“商水县五一劳动奖章”、“先进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王志伟,男,汉族,33岁,中共党员,太康县食品监督所书记。他始终把“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铭记于心。几年来,在同行业技术评比和行风评比中获得了多项荣誉,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曾被团省委评为优秀共青团员,2011年5月被评为“市级新长征突击手”,2013年5月被太康县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2013年7月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在他所管辖的区域内,从没有因安全监管不到位而发生过一次安全事件。
李建伟,男,汉族,33岁,项城市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主诉检察官,先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800多件,无一起冤、假、错案,案件审结率、准确率均在100%。工作中他及时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教,通过谈话交流、教育感化、法律知识讲解等多种方式对未成年人开展帮扶教育和法制教育。在工作当中4次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连年被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08年被周口检察院评为“优秀公诉人”。
李树行,男,汉族,39岁,中共党员,市公安局七一分局副局长,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3次、三等功3次,先后获得“周口市人民满意的十佳刑警”、“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河南省打击两抢一盗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河南省十大中原卫士”、党员十大标兵等荣誉称号。任沙北分局刑警大队长期间,他荣立集体三等功3次,辖区内连续8年命案全破,使当时的沙北公安分局获得公安部表彰的河南省唯一的县级“全国命案侦破先进单位”荣誉。
刘华兵,男,汉族,29岁,郸城县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二科工作。工作中他认真恪守检察纪律和职业道德,忠于事实和法律,严格办案,甘于奉献,刚正不阿,善办大案。近年来,他办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5件,所办的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案件准确率100%,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他办理的各类案件均取得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他还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
张亚敏,女,汉族,36岁,中共党员,市中级法院审判员。她先后获得个人三等功2次,个人嘉奖3次,被评为全省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全市优秀法官等。她立足少年刑事审判,着力于对失足青少年的挽救,编写了回访帮教材料,经过其帮教的未成年犯无一重犯。她还被团市委聘为法制辅导员,利用工作之余,到中小学校为青少年进行法制讲座、法律咨询,受教育达10000余人,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口袋书5000余册。
张伟,男,汉族,38岁,中共党员,沈丘县检察院案管办主任。他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自觉把刑事检察工作融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保障民生的政法工作大局中去,积极参与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推动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被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获优秀检察干警、检察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公诉人、全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新长征突击手等荣誉称号。
张瑾,女,汉族,38岁,中共党员,太康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她注重税收业务的学习,对业务问题做到了“问不倒、难不住”,号称“活电脑”、“税博士”,在历次省市县地税系统业务考试中名列前茅,有“考试获奖专业户”称号。为了实现执法理念由“监督打击型”向“稽查服务型”的转变,相继推出“稽查约谈制”、“查前辅导制”等稽查制度,提醒纳税人自查自纠,为诚信纳税营造了良好的税收氛围,彰显了地税人的良好形象。
宋文芳,女,汉族,37岁,中共党员,扶沟县地税局农牧场中心税务所副所长,素质高、业务精,2011年被扶沟县政府授予“五一劳动”奖章,2012年被市地税局评为市级先进个人,2013被市残联授予“扶残助残先进个人”,连续多年被授予信息技术应用标兵和市地税局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宋继伟,男,汉族,25岁,中共党员,周口市司法局办公室科员,参与各类大型普法宣传活动10余场次,撰写普法宣传资料180余篇,被省、市党政机关和新闻媒体采用的稿件达120余篇,起草各类文件、总结、规划、汇报材料等150多篇。在去年喜迎党的十八大期间,认真撰写全市社会稳定形势分析报告10余篇,为党委政府超前防范、妥善处置提供有力预警,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13年5月被表彰为“全市党委办公室工作先进个人”。
范伟,男,汉族,29岁,中共党员,项城市质监局稽查队分队长。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坚持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工作理念,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始终保持良好的自身形象。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以来,该同志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60余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该同志2012年被授予“项城市十大优秀青年卫士”,2013年被省质监局记三等功1次。
宗贤良,男,汉族,39岁,中共党员,太康县工商局经检大队副大队长,他所承办的案件罚没款超过200万元,被系统内部称为办案能手。他总结了一套“三皮”工作法,就是“硬着头皮不怕碰钉子、撕破脸皮不怕伤面子、磨破鞋皮不怕跑腿子”,先后多次被评为市工商系统执法办案和行政指导先进个人、“河南省工商系统十佳办案能手”、“周口市工商系统十佳办案能手”、“太康县工商系统先进工作者”。
苗永朝,男,汉族,29岁,共青团员,周口市公安局泛区分局科员。他身兼多职,既是政工部门民警,又是办公室、警令室、法制室民警。他敬岗敬业,不怕吃苦,任劳任怨,时刻坚守着自己的工作岗位,即使他的老家在安阳林州市,距离周口400多公里,但他仍坚守岗位,先后被省公安厅、市公安局评为先进个人,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苗卫峰,男,汉族,36岁,中共党员,市财政局科员,先后获得河南省“青年岗位能手”、周口市“十佳青年岗位能手”、周口市“新长征突击手”等荣誉。
工作中,他坚持寓监督于服务之中,为政府理好财、为单位服好务。他通过与同事“比技术、比学习、比素质、比思想、比纪律”,使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扎扎实实、爱岗敬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良好的财政形象。
侯俊昌,男,汉族,39岁,中共党员,鹿邑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他主持起草了近20项财政改革方案,在他的建议下,该局在全县554个行政村设立了国家惠民政策宣传栏,畅通了群众了解政策的渠道。同时,局机关建立了职工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电化教育室、微机培训室四大活动阵地,丰富了干部职工文化生活;制作了106个图文并茂的廉政格言、警句宣传版面,为局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发表宣传作品近300篇,并组织汇编了《奋进中的鹿邑财政》一书。
郭洪生,男,汉族,39岁,中共党员,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工作。近年来,该同志积极参加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全省网吧市场“闪电”系列行动、“十八大”期间文化市场集中整治工作以及反盗版百日行动、打击非法音像制品工作,查处违规经营网吧40多起,立案行政处罚30多起,同时领导组织了打击非法电视台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乡镇非法“小片网”、非法开办互联网视听节目网站的查处。2011年获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晋梦周,男,汉族,39岁,中共党员,商水县人民法院院长。在他的带领下,短短一年,商水县法院由全市落后转为先进,信访工作由倒数第二变为正数第一。他创新实践的劝诉、导诉、息诉,构建和谐诉讼关系“三诉一构建”制度,得到了省法院的批示肯定,在全省法院总结推广。该院工作先后5次受到省高院批示肯定,县政府给予通令嘉奖;他也获得全市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高学灵,男,汉族,38岁,中共党员,淮阳县国税局四通分局分局长。他坚持文明执法,优质服务,塑造了国税人的良好形象。他狠抓税源管理,提高征管质量,连续3年超额完成县国税局分配的组织收入任务。他率先垂范,严以律己,在全局上下营造出了风正气顺的良好氛围。四通国税分局被命名为“省级星级税务分局”,获“五一劳动奖状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支部”荣誉称号;他本人先后获“青年岗位能手”、“优秀分局长”等荣誉称号。
韩新立,男,汉族,39岁,中共党员,现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先后在市医疗保险中心、市工伤保险中心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工作十多年以来,他紧紧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执着的敬业精神服务民众,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赞扬,并多次获得“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韩剑,男,汉族,39岁,中共党员,太康县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股股长。韩剑同志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廉洁自律,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能,荣获太康县“优秀共产党员”,连续13年获得年度“周口市审计系统先进工作者”。他负责的《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先后被省审计厅表彰为优秀审计项目二等奖、精品审计项目一等奖;先后完成审计项目40个,在省、市审计网站发表文章12篇;2013年2月荣获太康县第四届“十行百星——敬业奉献明星”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