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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出台后,旧城和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是继续实施,还是需要根据国家政策进行一定的调整?
朱家臣:根据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编制完成了《周口市2013~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五年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其中,中心城区的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是在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按照棚户区(城中村)项目全覆盖的目标编制,改造项目和征迁面积有了大幅增加,任务艰巨,但我们将坚持先易后难、先紧后缓、梯次推进的原则,逐年予以实施。
记者:在旧城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和棚户区(城中村)五年规划实施过程中,市委、市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予以推动?
朱家臣:我们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来推动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强力实施突破。市委、市政府将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改造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改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13年3月成立了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周口市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心城区“四区”政府(管委会)为改造工作责任主体,负责旧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是加大招商引资,搭建融资平台,破解资金瓶颈。围绕旧城和城中村改造,本着“招大商、招强商”原则,近期我市相继引入了华耀城、碧桂园、中建地产等国内知名品牌企业,以这些企业为龙头,实施大规模连片式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积极与开行、农行、建行等多家金融部门洽谈合作,对接周口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争取金融部门资金支持;根据改造规划,研究利用国家金融政策,分块分类谋划包装项目,通过利用豫资公司统贷统还平台,拓宽融资渠道,破解资金瓶颈。
三是落实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责任。市政府把旧城和城中村改造目标任务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与各区政府(管委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区政府(管委会)作为旧城和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把改造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四制”工作法的要求,每个项目明确一名区领导作为责任人,采取“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条龙服务”的方法,将各项责任分解落实到位,明确时间节点要求,建立工作台帐,倒排工期,狠抓落实,确保改造项目按计划推进。
四是督查问责,强力推进。市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推进项目进度为目标,完善督查制度,制订督查工作方案,联合市委、市政府两办督查室,邀请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参加,加强对改造项目的督导督查,将各区项目月进度、累计进度等情况进行通报,评比排序,奖先惩后,督促项目推进。
记者:对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群众最关心的应该是房屋征迁安置补偿,这方面都有什么政策呢?
朱家臣: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能否顺利实施,关键看房屋征迁。为保证改造工作顺利推进,我们明确要求在制定改造实施方案时,必须首先考虑改造范围内群众的安置工作,按照先安置后改造的思路开展工作,确保被征收房屋的群众和职工能够及时迁得出、安得住。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城中村)居民自愿选择。对补偿标准,市政府出台了《周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周口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等政策,明确了有关标准,使群众利益最大化;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棚户区居民,可以通过提供租赁型保障房等方式满足其基本居住需求,或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条件下,纳入当地住房保障体系统筹解决。
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现代化形象;有利于提升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城市环境的综合治理。应当说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我作为中心城区老城区改造提升建设指挥长,希望广大群众提高认识,积极配合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特别是房屋征迁安置工作,为改造工作创造良好氛围,共同推进改造工作顺利实施,实现中心城区发展水平的快速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