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瑞才) “城市管理工作干得好重奖,干得不好严罚!”这是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进度汇报会以及督查过程中,市城管委领导经常表态的一句话。在昨日召开的市精神文明建设和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扩大会议上,“严格兑现奖惩”这句话也很快得到了佐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一月一奖惩”的管理办法,昨日下午,我市兑现首月(2013年12月份)中心城区综合整治奖惩,排名前五名的办事处得到了1万元奖励,后三名的办事处则收到了5000元的罚款单。
结合上月督查综合结果通报,本次中心城区15个办事处(乡)排名前五名的依次是:川汇区金海路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淮河路办事处、东新区文昌办事处、川汇区七一路办事处、川汇区人和办事处;后三名分别是:川汇区陈州办事处(倒数第一)、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李埠口办事处(倒数第二)、川汇区荷花办事处(倒数第三);第六名至第十二名的分别是:川汇区城北办事处、东新区许湾乡、川汇区小桥办事处、东新区搬口乡、经济开发区太昊路办事处、川汇区城南办事处和华耀城办事处。
据了解,市政府出台的《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周口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将中心城区15个办事处(乡)和相关职能部门作为考核评比对象。按照奖惩办法考核标准,市城管委又相继制定了《周口市中心城区城市容貌管理标准》和《周口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监督考核办法》等配套制度,实行考核累积扣分制,依据考核累积扣分情况确定考核名次。对于各部门城市管理效果考评,由市城管办牵头组织,会同市文明办及市城管委其他成员单位组成城市管理考核组,采取一周一检查、一月一排名、一月一讲评、一月一奖惩的办法,对办事处(乡)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日常检查考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由市城管办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各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市城管办对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区城管办每半月将对本辖区办事处(乡)的督查考核情况报市城管办,月底由市城管办将市、区两级城管办考核评比结果汇总,并对各办事处(乡)进行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