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鹿邑县人民政府批准,鹿邑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3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在鹿邑县辖区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月22日至2014年2月10日(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正常上班),到鹿邑县土地发展开发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1月22日至2014年2月10日,向出让人指定账户交纳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后,到鹿邑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发展开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10日12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2月10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鹿邑县国土资源局会议室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LY2013-23号地块2014年1月28日08时00分至2014年2月11日15时00分
LY2013-24号地块2014年1月28日08时00分至2014年2月11日15时00分
LY2013-25号地块2014年1月28日08时00分至2014年2月11日15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为无底价挂牌。
(三)该宗地出让价款总额为出让地块成交价。
(四)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人须提交承诺书及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在承诺书中表明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
八、监督人:陈 磊
监督电话:0394-7223001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鹿邑县土地发展开发中心 (谷阳路西段)
联系人 :王业振、董志川
联系电话:0394—7186199
开户单位:鹿邑县财政局国有土地收入专户
开户行:邮政储蓄鹿邑支行
账 号:100393446080010001
鹿邑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