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侯俊豫 通讯员 耿保卫)3月27日,记者从淮阳县环保局了解到,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前不久下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的内容,淮阳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案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
淮阳县环保局负责人称,通知要求,淮阳县城区划定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为保护区,保护区内严禁设置排污口,严禁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这位负责人称,目前,淮阳县城区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无排污或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今后,他们将依据有关规定,联合国土资源、住建、水利、卫生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执法活动,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提请县政府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和活动,通过水质监测评估水环境状况,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广大群众的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