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一)“听说发现火灾隐患举报有奖励,到底是不是真的?”昨日,市民高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提出疑问。对此,记者联系到了市消防支队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举报,经核查属实后,根据《周口市公安消防火灾隐患投诉中心工作制度》规定,对火患举报人,给予每次30元至50元的奖励。
据了解,隐患举报投诉范围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未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或者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严重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妨碍安全疏散,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等。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电话96119二十四小时开通,市民还可以通过消防支队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便民窗口、便民服务网站、电子信箱、消防微博等途径进行投诉。”市消防支队有关人士提醒广大市民,举报投诉人应当详细说明火灾隐患存在时间、地点,涉及单位、场所和具体存在情形。此外,投诉火灾隐患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严禁伪造举报材料骗取或者冒领奖励,违者将依据规定给予一定的处罚。线索提供:马军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