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如景 通讯员 牛凌峰 )近日,项城市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长达5年的经济纠纷案。
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项城法院践行群众路线,增强司法为民理念,执行局以攻克执行难为切入点,工作重心下移,不断提升执行效率。郑郭镇北街行政村村民赵某2001年至2005年间,在郑郭镇集开了一家快餐店,被告郑郭镇某行政村在该快餐店招待用餐共161次,计款10056元。后被告陆续还款3500元,下余6556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现任负责人以饭钱系前任村委班子所吃为由拒绝还款。无奈,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还款。
2009年11月25日,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被告项城市郑郭镇某行政村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偿还所欠原告餐饮费6556元。判决生效后,被告郑郭镇某行政村拒不履行义务,原告于2010年8月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被告现任负责人拒不承认前任所欠餐饮费,再加上村委会无钱支付款项,此案久久执结不掉。申请执行人赵某认为法院执行不力,一拖再拖,多次到信访局等有关单位反映问题。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来,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多次到郑郭镇某行政村做工作。在项城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和该镇财经所的协助下,赵某终于在4月20日拿到了本息共8000元的执行款。赵某拿出500元酬谢,被法官婉言谢绝,赵某连夜赶制了一面锦旗以表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