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4月24日发布的周国土告字[2014] 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中的ZK2014-5-1、ZK2014-5-2、ZK2014-5-3、ZK2014-5-4号宗地地上房屋建设建筑物、附属物及铁轨,根据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2014年12月31日前负责自行拆除,逾期由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以上宗地出让价款缴纳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50%的首付款,余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土地交付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之前。
周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