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川汇区检察院驻周口市看守所干警会同看守所的民警利用双休日时间,驱车到许昌,把在押人员付某转押走时没有带走的566元余款送到该市看守所并转交给了付某。付某接到钱激动得热泪盈眶,许昌市看守所的同志也很受感动,并连声称赞川汇区检察院在保障在押人员权利方面的做法值得学习。
(徐如景 王涛 王宇华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