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如景 通讯员 唐玉吉 辛峰)近日,川汇区法院审结一起开设赌场案,被告人郑某甲因犯开设赌场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俗话说,兄弟齐心,其利断金。可是如果两个人的心不是用到正道上,就会害人害己。去年4月份以来,被告人郑某甲明知其弟(另案处理)开设赌场,组织30余人以麻将推饼的方式聚众赌博,还为其弟租赁王某家的房屋用于开设赌场,并支付租赁费。被告人郑某甲在其弟三处赌场内帮忙买烟买水、往水箱内提钱(抽取余利)、放哨、维持秩序,并多次为参赌人员发放工资,每次赌场结束后其弟给被告人郑某甲发200元工资。
被告人郑某甲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法院依法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郑某甲与其弟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郑某甲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郑某甲当庭自愿认罪,并且态度较好,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