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有着雄厚的底气,来源于自身巨大的优越性。其一,集中力量办大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具有强大动员力量的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为大多数人谋利益的制度,因而摆脱了利益集团和党派纠葛,能够形成全国“一盘棋”,能够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形成整体的力量。其二,自我完善成大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具有自我变革、自我发展能力的制度。内生的自我完善性、自我变革性对于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能够及时进行改革。其三,目光远大做大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立足现实、着眼未来的制度。这样一种制度既有百年的战略规划,又有20年的实施规划,更有5年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经超额完成了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到2000年GDP翻两番的目标,基本实现了小康社会的目标。其四,活力充盈干大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具有生机活力的高效能的制度。无论是根本政治制度,还是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具体体制,都有强大的生命力。这些制度的不断完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跃上一个个大台阶。其五,融合发展创大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具有综合创新能力的制度。这一制度优势使中国的科学技术正在加速发展。澳大利亚太空问题分析家莫里斯·琼斯明确指出:“中国取得现在的成就不是因为技术高超,而是因为有政治意志,这是西方国家所缺少的。”
(据《中国社会科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