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新谋建工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周地税稽通〔2014〕2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