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侯俊豫 通讯员 付中阳)县人大常委会探索对“一府两院”实施信用监督,实现了部门承诺、人大监督、群众评判的有机融合,提高了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出台“意见”,让信用监督具体化。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中明确的重点工作实行量化监督的意见》、《关于对政府组成部门实行量化监督的意见》,明确要求 “一府两院”及政府组成部门实行公开承诺制,年初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年度工作承诺,年底汇报承诺事项完成情况,由县人大常委会进行满意度测评,着力打造政务诚信和司法公信,重磅实施信用监督。
“一年三问”,促信用监督动态化。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及政府组成部门工作承诺全年跟踪、全程监督,实行“一年三问”,即:年初问安排,年中问进展,年底问结果。
监督立信,让信用监督导向化。县人大常委会将“一府两院”及政府组成部门的承诺践诺测评结果抄送县委、县政府,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部门,在测评结果形成后的 10日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整改方案,并在下一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整改情况,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察看整改效果,整改不力的,在全县科学发展观考评中扣减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