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怎样在新形势下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笔者有以下几点体会。
要强化责任。安全生产是经济发展的基础,社会大局稳定的基石,只有心里有了责任感,才能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才能勇于担当安全生产工作重任;只有强化红线意识,增强责任感,才能从思想上重视,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心里装着责任,就会以安监工作为己任,主动深入一线,搞好监管和督查,了解实情,去破解安全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就会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科学的方法去做好安监工作。
要把握大局。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特殊性的特点。工作中,要把握大局,履行好综合协调职能和牵头组织的作用,督促政府部门和企业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同时,意识要超前,要打破常规,超前思维,尽早谋划,提前出击,围绕工作重点思考问题,围绕工作重点研究问题,用“放大镜”查隐患,有事故苗头立即开展工作,有事故隐患就及时治理,在把握安全生产全局的前提下找准工作重点,统筹安排部署,集中治理隐患,用全局的观念做好安全生产各方面的工作。
要提高素质。做好安监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大志非才不就,大才非学不成”。丰富的知识是良好思维的基础,卓越才能的前提。安监人员必须强化学习意识,努力提升自己的政治和业务素养。针对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标准和法规越来越多,越来越细,作为新时期的安监人员,对“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等新思路新要求要有高度的敏锐性,尤其对于一些新颁布实施的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及时掌握,不但在政治理论上注重学习,在业务上更要具备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更加科学的管理方法。
要敢于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是全方位、全天候且涉及对全体人的管理,安全监管机制的创新,要站在维护公共利益和创造公共利益的基础上进行。如果没有发展的眼光,没有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固步自封,就不可能以更加符合安全发展的精神状态和思路开展安监工作。有了创新精神,就不会遇到问题绕道走,碰到矛盾往外推,就会打破旧框框,大胆探索,积极找准制约安全工作的症结,想办法,理思路;就会在工作中做到服从而不盲从,在执行上级或领导指示的同时,敢于提出自己的建议、想法和见解,对安全工作中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敢于质疑,大胆提出革新方案,供领导参考。只有这样,才会在安监工作中下苦功夫去解决问题,才能使安监工作取得新突破,打开新局面。
要强化服务。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服务,是为了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服务。安监部门要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意识,凡事要处处、事事、时时为生产经营单位着想,不嫌麻烦,不怕跑腿,简化程序,减少中间环节,迅速及时把事办好。服务到位了,被监管单位理解了,支持和配合安监工作,安监工作也就好做了。
要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和依法监察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职责所在。安全生产监管的本质就是依法行政,就是要在安全执法中,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避免安全监管方式创新后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当涉及是与非,合法与违法等原则时,要立场坚定,不迁就,不让步。在查处各类安全生产案件时,该整改的要限时整改,该停工的坚决停工,该处罚的,一定要处罚,通过经济处罚的法律手段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决不能大事化小,以罚代管,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安监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要做到公正无私,不徇私舞弊。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要处罚得有理有据。只有这样,才能树立安监部门的威信。
要廉洁执法。廉洁从政,是党员干部的基本准则,更是对安监人员的基本要求。吃了不该吃的,拿了不该拿的,接受了被监管对象的其他形式的好处,就不能理直气壮的严格执法,在安监工作中就不能做到秉公执法、公正执法,而可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充当其保护伞,任企业的安全隐患长期存在,甚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安监人员一定要强化法制观念,增强廉政意识,敬业爱岗,不辱使命,勇于担当,“安全经”常念、“安全弦”常紧、“安全丝”常拧,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发展,发展安全。
(作者为淮阳县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