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展
据媒体报道,由于春节长假结束,来往车辆增加,四川毕家坝高速收费站严重拥堵,车辆排长队超过8公里。收费站一再向上级请示,仍不开闸放行,收费站彻底瘫痪,部分车辆由于不满收费站长时间塞车堵住了收费站闸门,向收费站提出免费放行及赔礼道歉要求。双方僵持数小时。直到半夜时分,一名醉汉将一个个栏杆强行打开,收费站被醉汉“冲关”,现场赢来了一阵阵欢呼声。
这看似笑话的结局,既令人错愕又给人启迪。错愕的是醉汉真的“醉”了,竟如此果敢“出手”打开闸门,难道不怕交通部门将其告上法庭?反过来细想醉汉“没醉”,是我们为现实中盘根错节的矛盾或争论不休,或迷失方向时,我们包括我们管理部门“醉”了:车辆排长队超过8公里,收费站彻底瘫痪,双方僵持数小时等等,一再请示,“上级”就是不肯开闸,只为“金钱”而忘记了公共服务本色。
想想这些心里真“堵”,不为高速拥堵而“堵”,只为“上级”任性而“堵”。高速公路是经营型企业,同属于国有资产,带有公共服务性质,设立收费站,主要是“收费还贷”,职责是收费,不收就是失职。同时,高速公路又是社会公共资源,本质是要提供快速通行之便,当收费与交通畅行矛盾时,不能光看收费而忽视自身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四川毕家坝高速收费站及其主管部门罔顾收费站严重拥堵的事实与乘客的诉求,继续坚持收费,于情不合,于理不通。
公众花了“高速钱”,走的却是“低速路”, 高速公路不高速,这显然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从法律角度讲是一种违约行为。 醉汉强行开闸放行拥堵车辆,实际上也是在倒逼交通部门与收费站尊重公共利益。
交通拥堵达到一定程度,免费放行是解决拥堵的良方。事实上,广东、浙江、江苏、河北等省已经通过立法明确,免费放行由高速自己埋单,也逐渐成为大家的共识。如江苏,早在2007年就正式通过《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明确规定:“因未开足收费道口而造成平均10台以上车辆等待交费,或者开足道口后,待交费车辆排队超过200米,收费站要免费放行。”陕西的做法则是,因收费车道未全部开通,造成堵车超过10分钟的,免费放行等等,这些都是人性化的举措,既保证了交通畅通,也提升了公共服务形象。可惜,仍有不少省市对此持观望态度,人性化规定还是太少。特别是,面对汽车时代的来临,对高速公路的社会使命我们有必要做重新审视。
“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面对浩浩荡荡的时代潮流,面对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殷切期待,我们不能有丝毫自满,不能有丝毫懈怠”。当下,有关方面应该借鉴地方立法探索,制定统一的收费站拥堵免单规定,形成收费站拥堵免单全国一盘棋局面,要求全国所有收费站执行。如此才能避免更多“上级”任性,避免更多“醉汉”“冲关”,避免更多出行者车堵心也“堵”,以赢得更多民众欢呼和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