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5日,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法院部分法官、县检察院部分检察官述职评议动员会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帆出席会议,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张帆指出,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对法官、检察官述职评议活动,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在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加强司法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其目的都是加强对干部的严格监督与管理。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两官”履职监督包括述职评议,是有法律依据的。法官、检察官的司法权是人民授予的,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开展对县法院部分法官、县检察院部分检察官述职评议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顺应了群众的期盼,也是解决“两官”队伍在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公正司法、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等方面问题的抓手。
张帆要求,对述职评议工作,组织实施上要深入具体。要明确并坚持三项原则:不直接处理个案的原则、及时作出回应的原则、认真疏导化解的原则。要把握并遵循三项要求:调查要“实”、评议要“真”、落实要“严”。县法院、县检察院党委要精心组织,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被评议的法官、检察官要正确对待,坦然接受,认真查摆,积极整改,争做优秀的法官、检察官。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所有法官、检察官都要参加自查自评,虚心接受人大评议,认真落实评议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实现“两官”队伍整体素质的大提升。
会议现场随机确定了6名法官和4名检察官为被评议对象。(尚福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