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如景 通讯员 朱秀丽)川汇区前王营社区某生活区的郭某,将小区内一棵树龄35年、价值2万元的老桂花树盗走后送给朋友,郭某知道触犯了刑律,主动认错,归还失窃树木。8月14日,川汇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郭某以涉嫌盗窃罪无逮捕必要不予批准逮捕。
3月24日早晨,川汇区前王营社区某生活区部分晨练的居民发现一棵35年的老桂花树一夜之间被盗了,遂向社区居委会反映。公安部门接警后,通过大量走访和排查,于8月份将犯罪嫌疑人郭某等人抓获。
原来,郭某是该社区的居民,案发前,其朋友张某乔迁新居,想给朋友道喜,可手头又没有钱,于是就打起了这颗桂花树的注意。他认为,公家的树还影响别人种菜,不如送给朋友落个人情,这样可以两全其美。他和朋友张某商量后,由张某联系叉车,自己开着张某的面包车拉着临时找来的民工,于3月23日午夜,将桂花树偷走,栽至10公里外的张某家院内。
川汇区人民检察院经过认真审查后认为,郭某主观上出于朋友义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将公共桂花树偷偷移植到朋友家中,树木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郭某曾是某厂的职工,在该家属院居住,加之郭某有投案自首情节,真诚悔罪,没有犯罪前科,被盗窃的桂花树也将在适宜的季节移植回原处,树木如有死亡,郭某承诺将照价进行赔偿,这一行动得到家属院居民的谅解,大家联名签字表示宽容郭某,对郭某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遂决定对郭某作出上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