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是新形势下党员干部为官从政之根本和行为准则,既要求内在自觉,又要求外在约束;既注重立下严标准,又注重抓出实效果,是作风建设内涵的深拓展、新发展。作为每个党员干部,应将 “三严三实”融入到自己经常性学习、日常性工作中,真正让“三严三实”入言入行,固化为行为习惯。因此,学习实践“三严三实”,时刻不能放松,还要将其作为为民服务的行动标尺和准则。
学习实践“三严三实”,不能一阵风,必须持之以恒。作为每个党员干部,要自觉把“三严三实”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目标追求,作为检验党性修养的标杆标尺,作为检验日常言行的一面明镜,常照常省常改进。在学习实践中,还要坚持长效化,牢记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始终心存敬畏,克服松懈情绪,高标准严要求长抓不懈,确保党的作风建设推进到哪里,思想认识就跟进到哪里,作风改进就延伸到哪里。作为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学习实践“三严三实”纳入本单位经常性的学习教育和日常管理中,从学习教育、日常管理、工作绩效、考核评估等环节,建章立制、细化准则,规范日常言行。
学习实践“三严三实”,不能搞形式,必须抓好落实。老子曰:“胜人者,力也;自胜者,强也。”对于每个党员干部来说,要自觉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牢记党的宗旨,坚持“三个自信”,始终保持对本职工作的无限热情。时刻不忘党员身份,敢于担当大任,安于本职,乐于奉献,始终把党的事业、党的利益、人民群众的幸福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名与利、得与失。
学习实践“三严三实”,不能我行我素,必须坚持底线。时下,在一些地方和一些单位,还存在着个别党员自我要求不高的现象,体现在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中有松懈思想,只把其作为口头禅,喊空口号,这与党中央开展的教育活动重落实要求极不相符。习总书记曾指出:“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品、反映作风。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因此,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加强道德修养,并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要严防小节失范,自觉做到慎独、慎微,尤其是要从小事着手,从日常做起,严格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底线,通过长期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使自己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作者单位:周口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