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周执字第6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民事裁定书》,我局拟依法注销河南省志元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周口市交通路东段南侧的原周口市国用(2006)第5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为周口市金欣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办理土地过户变更登记。
因河南省志元食品有限公司保管不善,原周口市国用(2006)第56号国有土地证使用不慎丢失,现无法收回。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对该处未能收回的原周口市国用(2006)第5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现予以公告作废。
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异议申请,逾期不申请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土地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人:高炳伟0394-6071116
周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