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意见》明确,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充分运用整体上市等方式,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结合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改革,开展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公益类国有企业,加强分类指导,推进具备条件的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意见》指出,要营造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良好环境,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强产权保护,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支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加快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度。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开展不同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