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琰 通讯员 董彦波)按照市委首轮第二批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市委派出3个巡察组先后于9月24日、25日进驻太康县、项城市、商水县3家被巡察单位,并公布各巡察组受理举报方式。进驻巡察时间一个月。
据市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市委首轮第二批巡察从9月16日开始启动,这是新的《巡视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我市开展的新一次巡察,标志着巡察工作有新的遵循,有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是巡察工作的全面规范和提升。巡察工作将聚焦“一个中心”、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并着力发现被巡察县市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巡察期间,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重点发现县市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违纪违法问题和问题线索。同时,将对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化转创、讲作、下基层“三大活动”,落实基层四项制度,为官不为、懒政怠政,对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落实整改不彻底、不到位以及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问题进行巡察监督,并根据情况延伸巡察县市所属的部分乡镇(办事处)和县市直单位。
据了解,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与当地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等。受理举报的范围是:巡察对象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廉洁纪律、组织纪律,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问题。
市委各巡察组通过值班电话、手机信息、邮政信箱、电子邮箱等方式受理举报。其中,值班电话受理举报时间为:进驻巡察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个人来访可到当地信访接待大厅“巡察窗口”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