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太康县高度重视选派“第一书记”到村任职工作,切实把选派“第一书记”到村任职摆上重要议事议程,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坚持“四个到位”,确保选派“第一书记”到村任职工作取得实效。
组织领导到位。县委及时成立县委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建立“干部当代表,单位做后盾,领导负总责”的工作机制,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为联络员,并在人才、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对派驻村给予大力支持;关心、关怀选派驻村任职干部的成长,帮助解决驻村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当好驻村任职干部的坚强后盾。
明确职责到位。结合基层组织建设、精准扶贫、落实基层四项基础制度、“逢九村务日”“固定党务日”等活动,按照党群部门帮弱村、经济部门帮穷村、政法部门帮乱村、业务部门帮专业村的原则,选派196名优秀机关党员干部及时派到133个贫困村、63个软弱涣散村驻村任“第一书记”,实现对贫困村和软弱涣散村帮扶的全覆盖。
管理监督到位。县委出台《太康县驻村任职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逢九村务日”“固定党务日”工作制度、季度总结上报制度、督查通报制度和考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驻村任职“第一书记”工作台账,真正做到从严从实管理驻村干部。
经费保障到位。一方面,县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县直单位工作人员驻村工作期间生活补助费执行标准的通知》,县委农办从扶贫资金中安排专项帮扶经费,注重整合面向农村的各类经费,对派驻村给予重点倾斜,真正把驻村“第一书记”的心思和精力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来。另一方面,积极引导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爱心企业和慈善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到驻村帮扶工作中来,拓宽项目资金渠道,帮助驻村“第一书记”打开工作局面。(王磊 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