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东段南侧张伟的周房字第200904010号房屋所有权证,地号:4041016,依据法院(2015)川民初字第02265号判决书和(2016)豫1602执794号现声明原产权证注销作废。
声明人:王志敏
201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