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翟国胜
潘复生(1908年~1980年),山东省文登县人,原名刘开浚,又名刘巨川,坚持地下革命时被捕,出狱后随母姓潘,改名复生,毕业于济南乡师。1931年9月参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历任文登四区组织委员,胶东特委委员,东海边工委书记,文登中心县委书记,中共山东分局组织科长兼干部科长、秘书长、巡视团主任,苏鲁豫党委书记,湖西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解放战争时期,任冀鲁豫区党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军区副政委,冀鲁豫区党委书记兼军区政委、行署主任。1949年8月后任中共平原省委书记兼军区政委、中共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兼河南军区政委。
1958年2月,中共“八大”二次会议通过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在“左”的思想指导下,河南在贯彻总路线的过程中,错误地开展了反“潘、杨、王”运动。1958年6月,中共河南省委召开一届九次全会,揭发批判当时的河南省委第一书记潘复生、副书记杨珏、省委副秘书长王庭栋。这次会议认为,“潘、杨、王”是“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推行了修正主义路线,把由潘复生主持制定的1953年省政府发布的十项布告、1957年6月省委发出的《奖励发展农业生产争取秋季大丰收的宣传要点》,说成是“发展资本主义纲领性的东西”,对潘复生等人针对农业合作化中的冒进、粮食征购高指标和反右派斗争扩大化等问题提出的许多正确意见进行批判,并无限上纲。1958年底,中共河南省委把他们三人的言行材料上报中央,中共中央批准撤销了潘复生、杨钰、王庭栋的职务。1959年3月,潘复生被下放到黄泛区农场,担任副场长。
潘复生在场里分管园艺工作。他豁达大度、心胸宽广,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更不因受挫而消极气馁。他一边努力劳动,一边总结自己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处处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身份,出现在工人群众之中,没有一点儿架子,经常骑车到园艺场与干部职工聊天,大家都很尊重他。马银泉、刘鼎震、翟相礼等一些中层干部经常到其住室看望他。每次到省里开会,潘复生从不让车接送,而是自己坐火车或坐公共汽车。他以高度的党性修养,正确对待党、对待群众,严格要求自己。
潘复生到农场不久,就遇上一个棘手事件。刚合并到农场的原扶沟种马场,因一些原因闹着要“分家”,一些职工头脑发热,推翻了前去处理问题的场领导乘坐的小汽车。潘复生闻讯后,火冒三丈,立即给种马场领导打电话:“我是潘复生。我郑重代表党中央,勒令你们停止闹事,确保场领导安全,把场领导安全送回。” 潘复生是在1956年9月党的“八大”上当选的中央候补委员,“代表党中央”显然是在说大话,但闹事的职工又实实在在被他的果敢所震慑,风波很快得以平息。
不论遇到什么困难,潘复生都积极为农场奔走。1959年,农场大力发展电力事业。农场党委提出“要在年底实现全场一片明”的目标,成立了电机厂,组织研制30千瓦发电机。但由于缺少铜料,进度很慢。潘复生主动与新中国成立前曾在黄泛区一带从事武装斗争的西藏军区司令员王其梅联系,得到王其梅的大力支持,很快,一批铜料从西藏运至黄泛区。到当年年底,原计划的12台发电机全部告竣,从此结束了农场职工点煤油灯的历史。为表示感谢,黄泛区农场还向西藏赠送了一台发电机。
1962年4月,中共中央批准为潘复生彻底平反。至此,潘复生离开农场,调任全国供销总社主任、党组书记,走上了新的领导岗位。他的女儿刘国桢在《深切怀念亲爱的爸爸》一文中写道:“爸爸从省委第一书记的位置上撤下来,下放到黄泛区农场参加劳动。当时正值困难时期,粮食不够吃,爸爸就亲自采集苜蓿和野菜拌粮度饥荒。他和农场的群众相处得很好,以至爸爸平反后调到北京,黄泛区农场的同志还经常来家探望。谈起在黄泛区农场这段生活,爸爸说,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相信党,个人受些挫折委曲算不了什么。”
1965年5月,潘复生调任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兼省军区第一政委、黑龙江省生产建设兵团第一政委,并任东北局书记处书记。不久,“文化大革命”开始,黑龙江省委被群众组织“夺权”。1967年1月,黑龙江省革委会成立两个月后,经中央做工作,潘复生被任命为革委会主任。1968年4月,在中共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上,潘复生被递补为中共中央委员。1969年4月,在中共“九大”上,潘复生当选中共中央委员。1971年,潘复生被免职,接受审查。1980年4月20日,潘复生在哈尔滨逝世。1982年4月,中共中央批复,同意黑龙江省委对潘复生的审查结论:历史问题已经查清,没有问题。
潘复生在半个世纪的革命生涯中,历尽坎坷,但始终坚持共产主义信念,坚信党的领导,对革命事业忠心耿耿。1993年10月,中共河南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编纂出版了《风雨春秋——潘复生诗文纪念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