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月红)记者日前从市残联了解到,2016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7月10日开始。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周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各类企业(含私人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快去周口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年审。8月15日前未审核者,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将由地税部门足额核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年审需提交的材料是:1.在岗残疾职工第二代《残疾人证》或《伤残军人证》(1~8级)原件和复印件;2.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文件或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就业服务协议(合同期1年以上),伤残军人安置手续,为残疾职工(伤残军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等依据,人员安置岗位说明,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编制本;3. 民办非企业和各类经济组织单位,提供单位人员报表和2016年5月和12月人员工资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