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松
本报讯 17岁女孩李雯(化名)凭借自己的电脑技术,帮别人伪造26张假身份证,结果触犯刑律。近日,李雯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其同伙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今年6月份,17岁的李雯从电脑学校毕业后,在县城一家打字社做打字员。然而,拥有多种电脑技术的李雯总感觉怀才不遇,不安于现状,更不满足每月才挣300元的工资。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无业青年王某。二人随后合谋决定由李雯伪造假身份证,由王某负责推销。两个月内,李雯一共伪造26张身份证,从中获利上千元。所得赃款,李雯和王某共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雯、王某的行为均已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且系共同犯罪。鉴于二人均系初次犯罪,认罪态度较好,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线索提供 学勇 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