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杜欣
本报讯 淮阳县一对未成年的好朋友,因喝酒划拳发生冲突,导致一人伤残一人被判刑,双方家庭也因此结下仇怨。近日,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两家重归于好,被执行人当场支付6万余元赔偿款。
去年6月26日,陈宁(化名)与陈宾(化名)在县城一家夜市地摊喝啤酒时,因喝酒划拳发生争吵。陈宾拿起一个空啤酒瓶朝陈宁扔去,导致陈宁右眼受伤,后无法治愈造成失明。法院判决陈宾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陈宁60344.74元。
法院判决后,陈宾拒绝赔偿,陈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对案件进行分析后,决定采取和解的方式解决此案。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开导,双方达成执行和解,陈宾一次性赔偿陈宁6207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