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来,我们选择了一条对外开放的道路,开放不限于经济,必然地涉及其他领域,包括对外国媒体和记者的开放。自然,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有一套新闻管理的原则和方法。但我们现在决定采取一种开放的态度和做法,体现了我们开放的决心,更体现了我们的自信。
从这种开放的姿态中,我们体认到信息传播的需要,看到了国际间信息传播藩篱的撤除。信息需要跨国传播,信息更需要在国内无碍地传播。国外媒体需要施展的空间,国内媒体同样需要更大的挥洒空间,国内记者需要更宽松的从业环境。对外放松,意味着对内也要“搞活”。
近几年来,我国已确立了一个重要原则,即“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特例”。在这个过程中,有关部门放宽了对新闻采访的一些传统限制,媒体在公共生活中扮演愈来愈重要的角色。特别是在若干重大突发事件中,媒体为政府进行及时妥善处置扫清了信息障碍。
大众传媒还是现代社会秩序的一项基本制度,它为公众、也为企业和政府提供信息,特别是实现公众的知情权。大众化的信息发布,可以使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及时决策,使决策更加理性,避免盲动及其带来的损失。
“透明度决定公信力”,让媒体把真相揭示出来,政府和公众都从中受益。对外更加开放,对内也需要更加开放,开放、透明,应当成为我国媒体管理的大势所趋。
(摘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