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民营化与经营民营化,也就是在企业产权上和经营上都实行民营化,并不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唯一选择。有些国有企业改革可以走财产国有化而经营民营化的路子,即国有民营,例如铁路行业的国有企业改革就是这样。
在英国,铁路改革只是铁路经营的非国有化,而并不是铁路资产的非国有化,其改革应该属于国有私营范畴。也就是说,英国铁路改革并不是像有些人讲的铁路财产私有化,而只是铁路经营私有化。经营私有化与财产私有化,并不是一个概念。那些具有充分竞争性和完全商业化的产业,可以实现产权私有化和经营私有化,而不具备充分竞争性和完全商业化的产业,即具有某种程度的自然垄断性国有企业,其改革方向只能是经营私有化,而无法实现产权私有化。因此,在目前改革中要将产权民营化和经营民营化,与产权国有化而经营民营化,加以区分,弄清楚哪些国有企业可以同时实现产权民营化和经营民营化,而哪些国有企业只能实行产权国有化而经营民营化。
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是先将政企分开。英国铁路改革的首要目的是先将铁路行业运营与英国政府分离开来,实现政企分开。过去是英国政府直接管理和经营铁路,政企不分,效率低下,而现在则是将铁路行业交由非国有企业来经营,也就是经营民营化,而且引进了竞争机制和目标管理机制,这样有利于提高效率,实现政企分离。政企分离实际上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首要目标。财产的国家所有与国有财产的民营化经营,有利于经营效率的提高。在垄断性行业中,现实问题往往并不是谁所有,关键是谁经营,只要经营中贯彻了市场化原则和自主权原则,就可以提高效率。因此,在垄断性国有企业改革中,首先是要将政府与企业分离开来,给企业更多的自主权。在政企分开后,属于社会公共职能的部分,政府可以以补贴方式对经营者进行补偿。所有者、经营者、社会公共职能在这里可以有机统一起来。
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上,不一定实行全国所有国有资产都由国家国资委管理的统一体制的大资委体制。而是应该允许一些行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存在,因为有些行业确实有特殊性,不应该将完全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产和有自然垄断性领域的国有资产统一监管。英国铁路行业的国有资产实际上就是由铁路监管办这个机构在管理。同时,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上,应该将所有、监管、经营三者分开。所有者不直接监管,监管者不干预经营,经营者按契约规定而自负盈亏,从而实现了所有权、监管权、经营权的相互制衡。这种体制值得在中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中借鉴。
国有民营并不是我们过去讲的承包制。承包制是个人或者某些人,承包经营国有企业,而国有民营,则是国有资产交由具有法人地位的私有企业来经营。前者是个人信用为基础,而后者则是以法人信用为基础。个人信用同法人信用是完全不同的。国有资产以委托代理形式交由具有法人地位的私有企业经营,同交由某些个人经营是根本不同的两种契约关系。对于具有垄断性国有企业改革,也应该是这种路子。所有权、监管权和经营权相互制衡,这同承包制是有根本性区别的。 (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