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马治卫
本报讯 骗人钱财露馅后,竟殴打欲要回钱财的受害人。近日,商水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分别处以罚金5000元。
李某是商水县张庄乡农民。去年10月15日,李某伙同李某某、张某(另案处理),用内含打火石的香烟欺骗胡吉镇农妇陈某,说此“闪光香烟”是宝物,因家里急需用钱愿低价出让,骗得陈某5200元现金。张某拿到现金后,撒腿就跑。感觉受骗的陈某夫妇忙去追赶。追赶过程中,李某某和李某用扳手殴打陈某夫妇,但终被众人擒获。
商水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李某某伙同他人诈骗公民财物,数额较大,且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了暴力,其行为已由诈骗罪转化为抢劫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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