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央推出4万亿投资计划后,各地开始积极行动起来。按照以往的经验,中央投资与地方和社会投资约为1比3的比例,未来两年总共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中,中央财政出资约为1万亿元,其余的为地方政府及社会投资。
在各地圈定的投资领域里,先行的依旧是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而“国十条”内强调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亦在地方投资中占有相当的比重,但投资额度远不如前者。研究世界各国及中国历史上投资规模扩大之时,由于利益的驱使,往往出现较大的腐败案件,特别是集体腐败,通常也称为腐败窝案或共谋性腐败,指的是多名官员结成同盟、共同开展腐败行为的现象。一般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大”集体腐败,即腐败主体是整个单位,学术界通常也称之为单位腐败,具有一定的“公共性”,往往可能是半公开的;另一种是“小”集体腐败,即腐败主体是单位中勾结在一起的部分官员。这些发生在政府投资建设中的腐败案使得许多好投资项目成为利益温床、使得投资恶化而产生重大问题。因此此次我国推出的4万亿投资刺激计划,其如何实施投资计划中的防腐败体系非常关键,也是保障投资计划和项目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摘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