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在《山东科技大学学报》撰文指出,“平均地权”——“土地国有”是孙中山的土地方案。主要内容为“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归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孙中山认为这一方案的实施可以防止垄断,也能使“公家愈富”,从而促进“社会发达”。“振兴实业”和“平均地权”应该说是辛亥革命时期民生主义的两翼,前者解决生产落后的问题,后者解决分配不公的问题,并以发展生产解决分配不公,最终实现人民共享富裕。这也是孙中山制定革命纲领的一个主要出发点和内容。正是有了这样的民生主义方针,孙中山及其同仁们才会在民国初年积极开展“振兴实业”活动,并影响到社会各界而形成一场令人注目的民生主义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