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侯国防
本报讯 因为家庭琐事,妻子让丈夫下跪并恶语相加,丈夫不堪被妻子“惩罚”竟手持菜刀向妻子颈部连砍3刀。近日,鹿邑县法院以故意杀人(未遂)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年。
去年8月11日夜10时许,因为家庭琐事,王某与妻子小云(化名)发生口角。之后,为了惩罚丈夫,小云便让王某下跪。王某下跪后,小云又对王某恶语相加。王某不堪被“惩罚”,竟跑到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向小云颈部连砍3刀,致小云当场昏迷。王某见状非常害怕,立即拨打110报警,并投案自首。后经抢救,小云脱离了生命危险。后经法医鉴定,小云的伤情为轻伤。小云伤愈后,向公安机关提出请求,说明是因自己激怒了王某,才导致王某用刀砍自己,要求对王某减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因家庭琐事,持刀砍其妻子颈部3刀,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王某系故意杀人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属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线索提供 李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