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涉案金额高达66亿元人民币的上海最大网络赌博案1月18日开庭审理,包括20名被告人在内的网络赌博团伙全部在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此案中的网络赌博团伙包括了上级代理、下级代理、会员、操盘手、赌资交接者等人员,分工十分细致。由于20名被告人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皆无异议,法庭对该案采取了普通简化审程序。
根据检方指控,2006年8月至2007年7月间,被告人钱葆春、邹军、刘必清利用他人提供的境外赌博网站开设的网络赌博账号,合伙担任“太阳城”、“新宝”(又名“皇冠”)等赌博网站的代理人。之后3人通过开设和发放赌博账号,各自发展下级代理人或会员参赌,开设网络赌场,并从有效投注额中按“分成”或者“提成”等方式获取非法利益。
被告人陈钧杰的5本记账记录显示,在此期间,仅通过“太阳城”网接受的投注金额就达60多亿元人民币,而钱葆春、邹军、刘必清3人从“太阳城”、“新宝”两个网络赌场中非法所得人民币达160余万元。
2007年2月至3月间,被告人钱葆春、邹军、温翔霖及唐通利又合伙利用“新宝”、“克拉克”、“太阳城”等赌博网站的股东代理账号,成为赌博网站的代理人,开设网络赌场。去年5月1日至6月1日间,“新宝”网的投注金额近1.6亿元人民币。
另外,去年4月底起,被告人钱葆春、林兴、刘俊、包列及唐通利等人合伙利用“克拉克”赌博网站的股东代理账号,开设网络赌场。去年5月1日至23日,该赌博网站接受的投注金额超过4.4亿元人民币。
据被告人交待,为更好掌控和管理赌博账号,钱葆春等人还聘请了专人负责算账、开设下级账号、交接赌资等事务。按照犯罪嫌疑人钱葆春的供述,他作为国内最上级的代理,仅分其中部分利润,大部分的“利润”将分到下游。其收入主要来源包括外国赌博网站付给的固定工资、网站赢利提成以及所谓的“返水”,即在赌徒们有效投注后,无论输赢,作为庄家都会得到赌博公司的红利,额度通常在投注额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之间。
据悉,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