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发出《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着重做好企业职工、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和复员转业军人安置就业工作。
企业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