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关秋丽
本报讯 自2月9日起,市中级法院在全省中级法院中率先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凡今年1月1日后生效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向社会公开。
市中级法院有关负责人讲,裁判文书上网,可使审判更加公开、阳光,既增加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也满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凡2009年1月1日后生效的刑事、民事、行政、立案、执行等裁判文书,除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全部要公开上网。案件的承办法官是裁判文书上网的第一责任人,各审判长和庭长是主要责任人。对不按时公布,擅自公布裁判文书或公布裁判文书时审查不严出现重大瑕疵,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被问责。 线索提供 周玉国 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