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浙江温岭市法院近日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了两个先见义勇为后打死小偷的被告人郑云方、余阿方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2007年11月30日凌晨,江苏人汪某伙同他人在温岭市松门镇盗窃渔网被群众发现后逃跑。松门本地人郑云方、余阿方及附近群众闻讯后将汪某抓获。在控制汪某过程中,郑、余二人用拳脚击打汪某的胸腹部。后松门派出所民警将汪某带走审查,汪某承认了盗窃渔网的事实。当天中午,汪某身体出现不适,抢救无效于当日中午死亡。经法医鉴定,汪某系胸腹部受钝器打击致十二指肠破坏、腹膜炎并发感染性中毒性休克死亡。后郑云方、余阿方向公安机关自首。
12月15日,在松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郑云方、余阿方与汪某家属就经济赔偿自愿达成协议,二人赔偿了汪某家属共计人民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