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猛
本报讯 记者3月3日获悉,日前在省高院召开的2008年度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项城市退休法官石学生等16人荣获“荣誉天平奖章”。
据介绍,石学生于1978年进入项城市法院系统工作,先后担任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于2008年2月退休。石学生自参加工作以来,30年如一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默默无闻地工作,用公正之心和辛勤汗水捍卫了公平正义,维护了法律尊严。
据了解,根据《法官法》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11月9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颁发天平奖章的办法》。“天平奖章”以最高人民法院名义授予,分为“功勋天平奖章”、“英模天平奖章”和“荣誉天平奖章”。其中“荣誉天平奖章”授予在人民法院工作累计满30年,为人民法院工作长期作出贡献的离任法官和退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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