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李瑞才
本报讯 汽车下乡补贴细则已颁布近半个月了,和微型客车销售渐入佳境不同,同样享受国家补贴范围的轻型载货车在我市的销售却“不热”。两天来,记者走访了一些汽车经销商。这些经销商认为,是换购报废证明让轻卡的下乡脚步走得慢了些。
“不是说购买小型货车给予10%的补贴吗?怎么还得要农用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的报废证明才能换购?”3月24日,记者接到刘先生打来的电话,询问轻卡下乡相关事宜。据了解,刘先生是商水县平店乡农民,在乡里从事旧电器回收工作,因经营需要,想购买一辆轻型载货车,可汽车经销商给他的解释让他迷惘了。
据市区大庆北路一家汽车经销商介绍,农民换购轻卡申领补贴时,须提供已报废车辆的报废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这位经销商分析说:“我市的农用三轮汽车和低速四轮货车的管理不太规范,大部分农用三轮汽车主要在田间地头从事运输工作,好多车主没有办理行驶证和驾驶证,所以也就开据不出车辆报废和注销证明。从这一点来看,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轻卡的换购销售,致使轻卡销售受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