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眼关注
 
 
 
2009年4月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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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法庭”开到家门口
市中级法院在全市推广巡回审判方式
巡回法庭开进农家院 (资料图片)

  □晚报记者 关秋丽

  

  本报讯 沈丘县农民张国强(化名)做梦也想不到,由于自己身体行动不便,近日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亚等人来到他家,在他的农家小院里设立临时法庭,审理了他的一起财产纠纷案。据悉,市中级法院为减轻百姓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推广“马锡五审判方式”,已组成两个巡回审判庭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 

  法庭开到农家院

  沈丘县农民张国强因一起财产纠纷案,不满一审判决,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了上诉。后来,双方达成和解,张国强向市中级法院申请撤回上诉。近日,市中级法院法官王红亚等人来到张国强家,当场宣布准许张国强撤回上诉的请求。

  据介绍,为减轻百姓诉累,市中级法院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去年全面推行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开展巡回审判的实施意见》,并于近日成立了两个巡回审判合议庭,变过去“坐堂问案”的方式为主动到案发地巡回审理案件,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

  就地受理 就地办理

  在巡回审判过程中,遇到群众反映需裁决的纠纷,属于法院管辖的,法官就简化立案程序,就地立案,就地调查,就地取证。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就地开庭、及时办理。对于争议较大,事实不清的,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择日开庭审理。

  调判结合 调解优先

  西华县张英(化名)因与丈夫之间的感情破裂,而提起离婚诉讼。去年,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但张英对此不太满意,遂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依法改判。近日,市中级法院法官来到张英家,设立临时法庭审理了这起离婚官司。本着“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巡回审判理念,法官现场对该案进行了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提供法律咨询 现场解答问题

  在巡回办案过程中,法官对人民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要现场解答清,邻里间遇到的小磨擦、小纠纷、小矛盾要现场解决清,在办理案件中发现的有关疑点要现场阐明清,使巡回审判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老百姓自己的法庭。对于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群众,法官还帮助代写诉状、上诉状,切实方便群众。

  审理一案 教育一片

  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市中级法院精心选出赡养、抚养、相邻权纠纷、征地补偿等类具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在现场开庭审理的同时,进行以案说法。

  据了解,在4月2日至4日3天时间内,市中级法院两个巡回法庭已审理赡养、婚姻、相邻关系、土地承包等纠纷案件39件,调解结案3件,接受人民群众法律咨询180余人次。

  线索提供 张永波 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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