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洪涛
本报讯 刚买的袋装鸡爪,其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竟是2009年6月13日。4月11日,太康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查封了该县独塘乡一副食品小卖部销售的150袋“早产”袋装鸡爪。
4月11日,该县清集乡的李先生拿着一袋“早产”袋装鸡爪向正在该乡食品市场巡查的县工商局专业工商所和清集乡工商所执法人员举报。执法人员迅速赶到卖袋装鸡爪的小卖部,打开一标注某品牌袋装鸡爪的包装箱,发现里面盛放的150袋鸡爪的生产日期全是2009年6月13日。
小卖部老板张某称,这是一中年人开车上门推销的,她只要了这一件。执法人员要求张某提供上门推销中年人的联系电话,但再三联系中年人没有回音。执法人员指出,无论何种理由,产品的生产日期必须要标注真实,否则就涉嫌虚假标注。目前,工商部门已对“早产”袋装鸡爪展开全面追查。线索提供 王青俊 李康 杨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