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法眼关注
 
 
 
2009年4月1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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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酿事故
致人死亡应赔偿

  □通讯员 郭学义

  

  本报讯 项城市马某无证驾驶摩托车将马某某撞成重伤,后马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近日,经多方调解,死者家属获得赔偿。

  今年2月份,马某无证驾驶摩托车不慎将马某某撞伤,马某自己也受了伤。几天后,马某某因伤情严重,经抢救无效身亡。此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分歧严重,矛盾逐渐激化。当地司法所所长接到反映后,及时赶到事发现场,劝阻双方激动的人群,稳定住事态,然后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近日,经多方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肇事者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1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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